沙巴 MM2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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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巴-MM2H 计划要求
类别 | 白银 (Silver) | 黄金 (Gold) | 白金 (Platinu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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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资格 | 年满30岁 | 年满30岁 | 年满30岁 |
最低年龄 | 与马来西亚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公民 | 与马来西亚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公民 | 与马来西亚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公民 |
财务要求 | RM500,000 信托基金定存 | 美元 500,000 信托基金定存 | 美元 1,000,000 信托基金定存 |
定存可提取额度 | 满两年后可提取40%,用于购房、医疗或教育用途 | 满两年后可提取40%,用于购房、医疗或教育用途 | 满两年后可提取40%,用于购房、医疗或教育用途 |
离岸收入 | 单身每月 RM10,000; 有家属者 RM15,000 |
无需提供 | 无需提供 |
购房要求 | 最低 RM600,000,10 年内不可转售。5 年后可出售,但须购入相等价值新房产 | 最低 RM1,000,000,同上条件 | 最低 RM2,000,000,同上条件 |
受抚养人条件 | 配偶、父母、岳父母、21 岁以下子女 | 配偶、父母、岳父母、21 岁以下子女 | 配偶、父母、岳父母、21 岁以下子女 |
最低居住天数 | 每年累计居住 30 天(沙巴) | 每年累计居住 30 天(沙巴) | 每年累计居住 30 天(沙巴) |
健康检查 | 获得有条件批准后须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| 获得有条件批准后须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| 获得有条件批准后须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|
沙巴-MM2H 签证有效期 | 5+5 年(可续签) | 15 年(可续签) | 20 年(可续签) |
医疗保险 | 必须提供 | 必须提供 | 必须提供 |
健康检查 | 获得有条件批准后须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| 获得有条件批准后须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| 获得有条件批准后须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|
经商/投资 | 允许投资企业,创造本地就业机会 | 允许投资企业,创造本地就业机会 | 允许投资企业,创造本地就业机会 |
就业机会 | 不允许 | 不允许 | 允许(须持有相关准证) |
更换主申请人(去世) | 可转予配偶直至 10 年期满 | 可转予配偶直至 10 年期满 | 可转予配偶直至 10 年期满 |
续签费用 | RM1,500 | RM1,500 | RM1,500 |
5 年后售房条件 | 新购房产不得低于 RM600,000 | 新购房产不得低于 RM600,000 | 新购房产不得低于 RM600,000 |
商业机会 | 可投资企业并创造本地就业 | 可投资企业并创造本地就业 | 可投资企业并创造本地就业 |